文化馆群艺馆溯源问题亟需澄清
杜染
近日看到2020年10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发给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的函《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关于征集新馆落成开馆暨建馆80周年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全国群文系列美术优秀作品邀请展暨广西群众美术精品展作品的函》(桂群艺函[2020]9号),从函中得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定于2020年12月新馆落成开放暨建馆80周年之际在南宁市举办全国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美术名家作品邀请展。”
广西群艺馆建馆80周年?那应该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群众艺术馆,这个提法是否准确呢?因为北京群众艺术馆、浙江省群众艺术馆创建于1955年,是全国最早的两个试点馆。中央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56年10月。据广西群艺馆的一位同行说,广西馆为这事是专门请有关专家做了一个课题的,是追溯到广西省立艺术馆。也就是说,这个提法是经过有关专家研究论证确认后提出的。
我查阅了2019年11月5日《桂林日报》记者张苑采写的文章《广西省立艺术馆旧址:中国第一个伟大的戏剧建筑物》,“广西省立艺术馆兴建于抗日战争时期。”“前身是徐悲鸿创立的美术馆。”是在欧阳予倩倡导下,于1940年3月成立的“全国首创专业艺术馆”,设有美术部、戏剧部、音乐部。也就是说,广西省立艺术馆是属于专业文化范畴的艺术馆,而不是属于群众文化范畴的群众艺术馆,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不能用一个专业艺术馆作为群众艺术馆建馆的源头。专业艺术和群众艺术有各自的边界和分工,以及各自的定位和职能,不能混为一谈。
关于文化馆群艺馆溯源问题的认识误区,主要是概念逻辑上和性质上的错误认识造成的。
在概念逻辑上的认识误区上,关于文化馆群艺馆的溯源问题,首先应明确文化馆群艺馆的性质和定位,文化馆群艺馆是政府设立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群众文化是人们职业外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群众文化是相对于专业文化而言的,并与专业文化共同构成国家主导文化。群众文化和群众艺术是以群众为主体,在工作和活动中,政府发挥主导、引导作用,可以借助专业力量、志愿者力量参与群众文化服务,但群众主体的性质是不会变的。艺术馆(以及美术馆、现代文学馆等)所从事的是专业艺术,群众艺术馆所从事的是群众艺术。
在性质上的认识误区上,一是把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政府建立的民众教育馆当成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化馆的起源。这是在已出版的文化馆概论中普遍的认识;二是把专业文化性质的文化艺术机构认作群众文化性质的机构的起源。把广西省立艺术馆认作广西群艺馆的起源,就应该是基于这种认识。
关于文化馆群艺馆溯源,笔者在《群众文化的现代化》一书的导论《文化馆本体论刍议》一节中已作考证,20世纪20-30年代苏区是中国共产党人建设自己政权和文化的开始,苏区的俱乐部、列宁室是文化馆的重要源头,在陕甘宁边区建立的新型民众教育馆是文化馆的滥觞。1945年随着张家口解放而最早成立了人民文化馆,1949年东北解放区建立人民文化馆,并将接收的民众教育馆改为人民文化馆,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建成了体系化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
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作为文化馆事业的主管部门,从国家治理现代化、文化治理现代化和群众文化的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上,都亟需澄清文化馆群艺馆溯源问题。
作者杜染: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群众艺术馆)副研究馆员
通信方式:13021055898,duran@pku.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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